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家电品牌 家电品牌

家电产品3c认证emc测试项目_3c认证包含emc测试吗

tamoadmin 2024-09-14 人已围观

简介1.物品电器等上面的 3C认证是什么东西啊?2.CCC认证,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项目及要求是什么?3.UL、CE、CB、FCC、FDA、ROHS、MEPS、EMC、C-TICK、3C各是什么认证4.灯具做3c认证可以只做安全认证而不做EMC检测吗?5.电子产品一定要3C认证才可以销售吗6.ccc认证和cqc认证有什么区别申请3C认证,一般标准为GB7000-X-X,要看具体什么产品,相应的版本(

1.物品电器等上面的 3C认证是什么东西啊?

2.CCC认证,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项目及要求是什么?

3.UL、CE、CB、FCC、FDA、ROHS、MEPS、EMC、C-TICK、3C各是什么认证

4.灯具做3c认证可以只做安全认证而不做EMC检测吗?

5.电子产品一定要3C认证才可以销售吗

6.ccc认证和cqc认证有什么区别

家电产品3c认证emc测试项目_3c认证包含emc测试吗

申请3C认证,一般标准为GB7000-X-X,要看具体什么产品,相应的版本(-X-X)会不同。

做不做要看客户自己的意愿,申请时是不需要提供EMC报告的.

申请3C时,CQC一般会在工厂所在地按就近原则对CQC下属实验室下发测试通知,如果此产品有CB报告&证书,去测试时需审核CB报告&证书是否OK且是否需加做国家差异测试,做EMC(电磁兼容)测试即可.

如果客户申请之前去做EMC测试只是可以防止在CQC实验室测试失败,那样整个申请过程时间&费用都会比较多

宏烨公司是IECEE认可的CBTL(Certification Body Testing Lab)。发证机构NCB (National Certification Body) UL International Demko A/S。至此宏烨已从一个UL CAP – EA (Client Agent Program – Engineering and Administrative Agencies) 实验室,转换成泛UL成员中的一员,也类似于一个认证机构。

在取得了CBTL的资格后,广大厂商无需将样品送到国外测试,而直接在宏烨进行测试,即可取得CB证书。再由CB方便、快捷的获得各国、各地区产品的安全认证证书。

登陆此页面,即可看到我公司CBTL的信息. ://.iecee/cbscheme/html/cbcntris.htm

公司名称:Victronic Technology Corporation

若有新案子欲开案申请,可告知相关的产品讯息,,我们可以提供报价单让贵司参考.也欢迎技术方面的问题与我们沟通.

宏烨电子测试服务有限公司

付丽/Helen Fu

0769-81888559 ext 826

sales5@victronic.tw

物品电器等上面的 3C认证是什么东西啊?

电器的三C认证是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C认证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2、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3、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4、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

5、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6、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

扩展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五条 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

第六条 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生产技术、工艺等技术秘密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百度百科-3C认证

CCC认证,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项目及要求是什么?

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各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我国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我国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我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i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3C”认证从 2003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目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3C认证就是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3C认证实际上是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英文缩写,也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作为国家安全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三合一的“CCC”权威认证,是中国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先进标志,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它是我国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目前,中国公布的首批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有类一百三十二种。主要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玻璃、消防产品、机动车辆轮胎、乳胶制品等。

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防伪查询系统对编码进行查询。

UL、CE、CB、FCC、FDA、ROHS、MEPS、EMC、C-TICK、3C各是什么认证

1. 引言

本文件是CQ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制造厂质量体系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认证标准并与型式试验样机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本文件是产品获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条件,是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按《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定义

2.1 申请人

申请产品认证注册的组织。

2.2 持证人

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

注:取证前称为申请人,取证后称为持证人。

2.3 生产者(制造商)

实施质量体系,控制认证产品生产的组织。

2.4 生产厂/制造厂/加工厂(场)所

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检验以及使用认证标志的地点。

3 总则

生产者应建立满足本文件第4章所要求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对认证产品生产者的审核每年至少一次(根据认证产品类别和生产的稳定状态而定),以保证将必要的日常工作和程序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复查期间,要抽取认证产品样机和/或零部件进行检验,以验证其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并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

当发现可能危及到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情况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4 质量体系

4.1 职责和

4.1.1 职责

生产者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的内部指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其他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

d) 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e)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f)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

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应熟悉认证业务,其职责是协助质量保证负责人与认证机构联络认证事宜。

4.1.2

生产者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4.2 文件和记录

4.2.1 生产者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4.2.2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4.2.3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生产者至少应保存下述记录:

● 购物资检验/验证记录

● 例行检验记录

● 选定型式试验记录

● 检验和测试设备校准记录

● 检验和测试设备功能检查记录

● 顾客投诉及纠正措施记录

● 对不合格品取措施的记录

● 内部质量审核记录

● 标志使用情况的记录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的保存期限,上述记录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两年。

4.3 购和进货检验

4.3.1 供应商的控制

生产者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4.3.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生产者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生产者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生产者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应有其组织内部负有质量职责的检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4.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4.1 生产者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生产者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4.3 可行时,生产者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4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4.5 生产者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4.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生产者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的规定。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在经例行检验后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依据检验文件进行的检验。

4.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与所要求的检验、试验能力一致。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

4.6.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例一些专用的测试设备),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建立检验设备的台帐并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4.6.2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取的措施。

运行检查结果及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4.7 不合格品的控制

生产者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4.8 内部质量审核

生产者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生产者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4.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生产者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生产者应制定关键元器件、零部件的清单,明确它们的供应商,材质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4.10. 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灯具做3c认证可以只做安全认证而不做EMC检测吗?

1、UL是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 它是一个独立的、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

2、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3、CB体系(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的IEC体系)是IECEE运作的-个国际体系,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IEC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即CB测试报告和CB测试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的体系。

4、FCC全称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文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34年根据Communications Act建立,是美国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

5、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FDA 是美国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 (DHHS) 和公共卫生部 (PHS) 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

6、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7、MEPS? 即澳大利亚能效等级标识,20世纪7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最大的两个州新南威尔士州(NSW)与维多利亚州(Victoria)共同提出了推行能源标识制度的建议,但直至1986年才开始实施强制性标识制度。

8、EMC认证是电磁兼容(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的标准,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该定义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

9、C-tick认证:电子电器产品进入澳洲,除安全标示外,还应该有EMC标志 即c-tick 标志。目的是保护无线电通讯频段的,它规定的实施制度有点类似于欧洲的EMC指令.

10、3C认证的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它是中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百度百科-3C认证

百度百科-C-tick认证

百度百科-EMC认证

百度百科-MEPS?

百度百科-RoHS

百度百科-FDA

百度百科-CB体系

百度百科-CE认证

百度百科-UL

百度百科-FCC认证

电子产品一定要3C认证才可以销售吗

可以的 您的这个产品不在CCC认证的范围内 是不能做CCC认证的产品 您所说的是CQC认证

灯具能且必须做CCC的 是有内置电源的产品 不然 只能对外置电源做个CCC认证

ccc认证和cqc认证有什么区别

需要看你的产品是什么?是否在3C认证目录里?在目录里的产品都必须做3C认证。

3C认证的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它是中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所有国内生产、出口、销售和使用的产品必须取得3C认证才能被认为在安全、EMC、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在第一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第九条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第十一条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就囊括了绝大多数电子产品。

后面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又添加了无线局域网产品。

可以先查询一下产品是否在目录中,或者咨询相关的业务人员,他们熟悉可以快速做出判断。

参考资料:

3C认证

中国CCC认证技术服务中心

3C认证与CQC认证的主要区别有强制性不同、性质不同、认证产品的范围不同。

一、强制性不同

3C认证是国家强制性认证的,CQC认证为自愿的。

二、性质不同

1、3C认证:是中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2、CQC认证:是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多边互认(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

三、认证产品的范围不同

3C认证范围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列出的22大类159种产品。CQC认证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多种产品。

/iknow-pic.cdn.bcebos/0824ab182bd407c7d106e4899e510fb30994"target="_blank"title=""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0824ab182bd407c7d106e4899e510fb3099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s://iknow-pic.cdn.bcebos/0824ab182bd407c7d106e4899e510fb30994"/>

扩展资料:

3C认证申请流程

企业申请,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每种型号的商品应单独申请。同一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

1、申请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CQC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同时,CQC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2、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3、送样的样品接收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对收致电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4、样品测试

样品测试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不符合项,申请人应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5、工厂审查

对于需要进行工厂审查的申请,检查处组织进行工厂审查。

6、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工程师对各阶段的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后,进行初评,合格评定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复评。

7、证书批准

主任签发证书

8、证书的打印、领取、寄送和管理

申请人打印领证凭条,自取或要求寄送证书。

参考资料:

/baike.baidu/item/3C%E8%AE%A4%E8%AF%81/449007?fr=aladdin#1"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3C认证">百度百科-3C认证

/baike.baidu/item/CQC%E8%AE%A4%E8%AF%81/6438667?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CQC认证">百度百科-CQC认证